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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威爾遜總統之單獨手腕
Identifier (Dublin Core)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補編
Key Words (A vocabulary for biographical information)
威爾遜;單獨行動;世界和平;海洋自由;民主主義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13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5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9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威爾遜總統之單獨手腕   當代的政治家之中,威爾遜總統算是翹然出眾,特立獨行的了。這句話,不但他的友人承認,就是 他的敵人也承認,從開戰起到停戰止,他總是單獨行動,他想以單獨行動造成一番世界的新秩序,他也 採訪歐美各處的意見,他也有顧問的人,但是他總超出眾議之外有一種特殊的決斷,他可以退讓,而不 肯遷就別的政治家要以武力作後盾,他不要以武力作後盾,他想到什麼當做,就立刻不動聲色的去做, 別人熱熱的幫他忙,他祇冷冷的受著,他祇是運用他單獨的手腕。   於一九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他毅然發出通牒,說美國爲將來世界和平打算,贊成抵抗德國的國家
,並且宣布美國關於戰事的宗旨,他這個人人認爲必要的通牒,第一層就說是欲求和平自由的世界必須 勝利在協約國方面,第二層就是要以美國道德的根本觀念去改變戰事的潮流,他也明知道戰而果勝,協 約國不見得歡迎這種的學說!他也明知道有些美國人除對德宣戰以外,對於世界大勢不關痛癢,但是他 的主觀認定了,他就自己立刻做去,他動手去做的,就是他於一九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的宣言所說的「 世上不能有均勢,只能把各種的勢力融洽攏來,不能有互相競爭的組織,祇能有公共和平的組織」,「 若是人民不知道政府的威權是從被統治者的同意裡發生出來的,而且政府沒有權力把人民當作私產一樣 ,是可以從這個主權交付,把那個主權的那世界的和平永遠不能長久」,關於美國對德宣戰一案,威爾 遜可以算是得了美國最大多數的同意了,但是他於一九一八年一月八日的十四條,二月十一日的四條, 九月二十七日的五條條件的宣言,他還同誰商量了呢?他總是特立獨行的去做,他對於危急存亡需有新 手腕的時候,他永不失掉他的時間地位向前直進,他的宣言帶著個人的志願多,帶著大群人的思想意志 少。   因爲威爾遜總統有單獨行爲的能力,所以德國政府於一九一八年十月五日先用公文向他陳說道:「 德國政府請美國總統恢復和平停止戰爭,並以這番意思轉達各國,請其各派全權大使公開會議」,威氏 接到這件公文之後,並不召集國內外代表人物集會磋商,便回答德國命其按照他的主張議和,這個魄力 眞不小呢!威氏主張從不受他人的影響,他雖在停戰的時候爲顧全協約國的面子起見,不能不同他們周 旋,但是他仍然主張海洋自由,種種問題他可以稍微讓步,卻永不肯遷就他人,現在德國肯安當屈伏,
還是爲信賴威氏呢?   據最近的報告,威氏仍在歐洲運用他單獨的手腕,他同協約國的領袖磋商過幾次,他們有的說他的 和平主張實行起來太困難,更有的說時機未到,他卻總是積極進行,將來結束一定還是他的勝利,一九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他答覆英皇道:「我現在要和你同法、意各國的執政商量,我們義務範圍以內 所應當做的事,我們以前總是用『正義』『公理』兩個名詞,現在我們應當去證明白,我們究竟能了解 這兩個名詞不能」,照這看來威氏的主張衹見強固,並未遷就他的主張,實在超越政治手腕以外,爲世 界道德的新潮流,他人衹有讓步,阻當不住的。   威氏運動單獨手腕是智呢?還是愚呢?這還是要看威氏主張的眞精神了,威氏有什麼精神能與世界 上經歷深閎的外交家宣戰,打破一切的野心去建設純粹的和平呢?從消極方面說威氏代表美國的主張, 眞是極公道、極自由,毫無自私自利的觀念,若是美國要想領土賠償商業的利益哪,無論甚麼大人物不 能不遷就他人,若是美國有擴充殖民地的野心,那美國又何必唱國際的聯盟呢?這是威爾遜總統能有這 樣強有力主張的第一個要素。   那第二種的要素更爲重要,因爲那是積極的美國思想,世界都有「獨立宣言」發表(按獨立宣言原 文爲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美國脫離英國宣布民主的宣言),反對一切專橫的思想,廢除經濟的 界限,破壞武力的後盾,使世界有公開的外交,無論國內、國外的事,一律以彼統治者的意志爲根據, 那樣的學說雖有許多政治家、歷史家以爲辦不到的,但是世界上的抱民主主戰確信可以辦到,美國人對
於這個問題的信仰很堅決,所以不問一切困難總是向前去做。   總之,威氏的政策是根據於平民的思想,所以表面上,他雖然不諮詢眾意,但是他的意思就是眾意 的結晶,況且民主主義的道理,也不是他發明的,不過他能發揚光大罷了,協約國常常用「民主主義」 這個名詞同德國抵抗,威氏則以爲這個主義,不但在國內適用,在國際間也可以適用,威氏極力爲這個 主義立一個確實可行的基礎,若是協約國還承認世界有正道,威氏的主張總可以實行。   威氏不主張國家主義、黨派主義,他所主張的就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同「以被統治者之意志爲 基礎」數語,這兩句話包括眞大呵!   當戰爭的時候,協約國有求於美國,常常向美國見好,但是美國加入戰團的目的,非常明瞭協約國 究竟是爲了領土與殖民地,還是爲了別種問題而戰,當時都當明告美國,但是他們並沒有這類的宣言, 威氏十四條議和條件的時候,他們只沒有自由宣言加以可否,那就是默認了!現在還有什麼面目發生異 議呢?若是他們忽而反對這個主義,恐怕他們自己國裡的人也不贊成。   威氏辦這件事能得大眾同情,總算很有手腕的,將來成績雖不可知,但是這次和議總比以前有進步 是可以預料的,賠償損失問題總須量力而求!一切不根據被統治者之意志的組織必當整頓!商業界限也 應改良,務必使世界上沒有均勢,衹是把各種勢力融洽攏來。   我還盼望這次和議席上能提出一種勞工所合的組織,以應時勢的要求,於維持俄國處理德國掃除種 種經濟上不良的制度審愼討論,而國際聯盟一事尤不能根本貫澈,我們總盼望威氏能不屈撓,還去運用
他的單獨手腕呢?     「晨報」中華民國八年二月二十三─二十五日,第五、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