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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對成立國家檔案室意見
Identifier (Dublin Core)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補編
Key Words (A vocabulary for biographical information)
國家檔案室; 沿革; 史料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13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2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5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對成立國家檔案室意見   奉到通知,本組第八次會議決議如次:   「關於王雲五委員曾建議成立國家檔案室,由國史館主持,集中整理一案,本組建議請王委員雲五 、羅委員家倫邀約有關委員,擬就具體辦法。」續寄通知催詢,謂「關於我國各項史料應如何貯藏整理 ,請王委員雲五依第八次會議之決議,從速約集有關委員提出具體方案。以上決議亦一併通知羅委員家 倫」。   茲根據事實及考慮所得,陳述如下:   國家檔案不僅爲政府政令之紀錄,而且爲民族績業之表現,繼往開來,關係重大。此種史料所受之
重視,在我國上古已然。如在殷墟發現之甲骨,多爲兵戎祭典之記載,而藏之宗廟者。老聃爲周室典藏 之史,孔子憑魯國史冊以定春秋。歷代相沿,至北宋有主管架閣庫官之設,「掌儲藏典籍文案以備用, 選擇人有時望者爲之。」後又設三省樞密院架閣官,此爲中樞保藏檔案機構之定制,以後即金、元亦均 仍之,而明、清兩代對檔案尤爲重視。在清代不但皇史宬、內閣大庫等爲重要檔案之寶庫,即軍機處、 各部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檔案編次之縝密,至今檢閱,猶堪讚佩。   民國肇建,國父孫先生於元年三月在臨時政府短促期間,即發表主張設立國史院,擬提送參議院議 決。袁世凱與北洋軍閥秉政時代,國史館與清史館均曾先後設立,但亦均先後中斷。民國二十三年,中 國國民黨第四屆第四次中央全會通過邵元冲、居正等重建國史館案,送請國民政府辦理。其原則第四 項爲「現有關於史料徵集、整理及保管之各機關,除由國史館委託代辦者外,概劃歸國史館辦理之。」 嗣因日寇方殷,此案擱置。抗戰軍興,政府西遷,文獻頗多損失。我民族英勇衛國之史蹟,尤應表張。 於是張繼、吳敬恆等,於二十八年一月復「提議建立檔案總庫籌設國史館案。」其中有言:「夫欲繼續 歷史,不可不設國史館,欲保存史料,不可不設檔案總庫。蓋國家檔案,爲史料之淵海,國家之根柢, 實爲至高無上之國寶,當局締造經營之苦心寄焉,國民勞苦建設之精神繫焉。故保存之方,尤宜盡力講 求。」此案曾移送國民政府辦理,嗣因軍情常在緊急之中,亦未克實現。   抗戰勝利,還都南京,鑑於戰時文獻損失之重大,史蹟保存之重要。乃於三十五年正式成立國史館 ,唯未及建立檔案總庫。不久,匪患蔓延,政府遷台,國史館亦告停頓;於四十七年方才恢復,重行向
國內外徵集文獻,致力於中華民國史乘之纂修,並選定國史上最有重大關鍵之時期,先行著手。   纂修信史,必須「文獻足徵」,此爲先聖不磨之垂訓。而文獻保存之職責,尤爲史館不可諉卸之義 務。徵諸以上所舉我國歷代之前例,彰彰明甚。   不特我國爲自來重視史料之國家,當今西洋文明國家,何獨不然。如英國倫敦之「公共檔案局」( Public Record Office)美國之「國家檔案局」(National Archives)其規模之宏大,收藏之豐富,保管 之完善,編排之精密,無一不使人欽佩羨慕,此誠爲我國之當效法者。如美國國家檔案局且於入門處設 置陳列室,將其開國以來重要之歷史文獻,如「獨立宣言」及名賢墨蹟等,經常展覽,尤足以啓人愛國 之思。可以效法。   我政府遷台以來,亦深感於檔案保管問題之重要,並注意到文獻損失之可驚,爲此曾設置總統府臨 時行政改革委員會,經多時之研究,發表十四類縝密之方案。其中第五類第二十五案爲「改進檔案管理 案」,注重「樹立集中管理國家檔案制度。」此舉除有俾於現實政制之研究外,並爲國史建立深厚不拔 之基礎。惟略可修正者,則爲此項管理之原則,不宜盡屬於「行政院事務處內」,於其中「設置檔案管 理單位。」其理由如下: (1)國家檔案不盡屬於行政院範圍以內,如立法院、監察院及軍事、文化、社會各機關,亦均有關國    史之重要文獻,當予以集中保管。 (2)凡時效已過或不急用之檔案,如交由國家檔案總庫保管,集中管理,對於防護、整理等工作,較
爲便利。近二十年一再播遷,檔案損失之大,甚爲可驚;大都因過於分散,臨時不及注意所致。 (3)爲此當建立「國家檔案總庫」,屬於國史館,交其負責保管,且寓研究於保管爲宜。 (4)設置地點似宜在台北郊區可以開拓防空洞室之處,並可仿美國國家檔案局之成規,在庫前闢室展    覽開國重要文獻,以啓迪國民體念國家締建之艱難,油然而生愛國之心。   猶有不能已於言者,則當在世界局勢動蕩,我反攻聖戰隨時可以爆發之時,歷史文獻之安全,實爲 重要;防空計劃與設備,決不能緩。政府決不能任此數十年來國家民族偉大之史蹟,仁人志士英烈之犠 牲,朝野賢達謀國之忠悃,不幸而任盲目炮火燬滅其紀錄!   爲此,上述之國家檔案總庫,應從速決定設置與興建。從速決定原則後,即行選地、籌款、設計, 以赴事功,而保存當代國家民族光榮奮鬥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