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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解放與改造
Identifier (Dublin Core)
Date (Dublin Core)
1919/12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評論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11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3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9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解放與改造 現在上海祇有新出的兩種雜誌是有價値的,一是「建設」;一是「解放與改造」。我對於「建設」 另有批評,今請先言「解放與改造」。
我做這篇批評的時候,已經看見第六期了。以六期的材料,要作逐篇詳細的批評,實在是做不到 的事,所以我祇得提要一說。其中直率粗疏的地方,還要請他的記者原諒。 這個半月刊有兩種特長,可以注意的: 一、注重社會主義; 二、注重介紹一切新學說。 社會主義的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解放的精神,所以在「解放與改造」裏談社會主義是很合宜的事 。現在的「解放與改造」大多數的文章,都是關於促進人道的文章,與強權爲敵、與軍閥爲敵、與官 僚爲敵、與財閥爲敵、與舊社會爲敵……這種勇氣我們是狠佩服的.,長此堅持,實在是目向人類進化 的正軌上走。但是我對於「解放與改造」第一層談社會主義的方法,有三點意見:(一)「解放與改造」 中談社會主義的文章,是很多了;但是我得諸讀者的意思,總覺其中所談的得稍微散漫一點,這派未 完,那派又起,苟非已具系統知識的人,恐怕摸不淸楚頭腦。所以最好莫過於請該社的記者,先譯一 部「社會主義史」或是定出一個大綱來,依着次序,分期討論。這樣纔可知讀者有一個系統的知識; 纔更可以容易收效。(二)無論談那派學說的時候,請注重他歷史社會的背景。同是馬克思的學說,爲什 麼得到英國會變成Guild Socialism,到法國會變成Syndicalis,到俄國會變成Bolshivism,到美國 會變成I. W. W.呢?這都是各有歷史和他社會背景的緣故,所以我們要眞能了解某種的學說,必先 明瞭他這種的背景,並且知道他未發生的情形是怎樣,已發生後的效果是怎樣,纔可以知道何所選擇
,何所適應。(三)應用社會之義來談社會問題。我主張主義當與問題並重。沒有主義,對於問題因沒有 基本的主見,但是談主義,而不能應用他到社會問題上去,則這種主義終歸於販賣的,舶來的,定浮 而無所依附的,對於社會有什麼益處呢?所以我更希望「解放與改造」裏的文字,能多應用社會主義 來硏究解決社會問題。 至於第二層對於學說的介紹法,我自然極贊成他的讀書錄了,讀書錄是「解放與改造」的特色, 這種東西,一方面可以綜述大意,介紹一種學說或著作,一方面又可以使讀者先得大意,引起想讀的 興趣。但是最好也有三件可以注意的地方:(一)於介紹某種書的時候,可以略述某種學說的源流,不然 突如其來的介紹一本書,往往使讀者莫明其妙。(二)對於治某種學問或某種書的基本方法,可以討論討 論給讀者一個工具。(三)欲介紹某種書,最好對於原文仔細一點,不然恐怕有失我們介紹的本意。在這 六期的「解放與改造」裏,讀書錄好的很多,但是有好幾種我都沒有略去看原書,惟羅素(該誌伯羅 塞爾)的「政治理想」一書,我還粗粗的涉獵過。東蓀先生所著的讀書錄,不免有起人誤解的地方., 我們都是爲眞理,而求眞理,所以不妨把他略擧幾條出來,硏究硏究。我想他一定不會見怪的。 一、所擧羅素的書,不免有點差池。 (一)"Prinpia Mathematica 共四大册,已出三册,係羅素與Prof. A. N. Whitehead合著,不 宜屬於一人。 (二) "principles of Social Reconstruction" 一名,於 Resconstruction 一字之前落 Social一字,
甚重要。 (三)"Why man Fight" (原文無問號)一書,卽 "principles of Social Reconstruction" ,美國人 翻印的時候,誤改此名,不宜並列。 (四)"Political Ideals"(卽本書)誤遺一多數S之符號。 (五)"proposed Roads to Freedom"的Proposed 一字,係美國翻印時所誤加,已經有人說他加 錯了的。此書去冬在英國出版時原名"Roads to Freedom"似宜從原名。 二、所譯之處,有使羅素的基本主張,不免令人誤解的地方: (一)第十四頁第六行: 譯文「有一種財可以私人據爲己有的,人人都各有一份。」 原文『There are goods in regard to which individuae possession is possible, and there are goods in which all can share alike." 原文是兩個子句並列,不能拼成一個子句。他的原意以爲現在世上的東西,不外公有、私 有兩種。在上一個子句裏是說私有的東西,就是那個人所私佔的;在下一個子句裏是說創造的 東西,就是人人有份的,有等份的,能同享的。所以惟有創造東西在這個人可以有,那個人也 可以有。此人之所得,非他人之所失。若將以下並列的子句,解釋上面私有的東西.,以爲私有 的東西人人也都各有一份;那麼,還有什麼私有、公有的分別?私有又有什麼害處?以「各有
一份」譯 "all can share alike、似有不妥,因爲對於一大堆東西或者還可以說得過去;若是 祇有一件的東西就很難說。 (二)同頁第七行; 譯文:「如食物和衣服,是各人一份,不過供給不足的時候,可以取別人用剩了的。」 原文 "The food and Clothing of one man is not the food and clothing of another; if the supply is insufficient whot one men has is obtained at the expense of some other man" 這話的上半句想是承前句「各人一份」而言,但是不如照原意直譯爲「一人之衣食,非他 人之衣食。」 這話的下半句,略不妥,(一)旣然說是供給不足,如何會有剩餘?(二)退一步說就認供給不足 的時候會有剩餘,那種剩餘一定是強占者有的;然則強占者可以任不足的去隨便取嗎?(三)再退 一步若是羅素以爲沒有吃的人「可以」取別人剩餘的東西,這又何必談社會改造。原文直譯係 「設如供給不足,一人所有,實由損他人而得。」其意卽指一人所得乃他人所失而言,乃正與 上段「創造的東西」的眞意義相對待。 (三)第十八頁第六、七、八行; 譯文,「凡是個團體,必定要分內部事務與外部,所以在政治上構成一個集合體的必定對於內
部事務可以完全自決,但與外界有關係的事務則不能純由自決。 原文"In the affairs of men, we may broadly distinguish whatmay be called guestions of home politics from qcestions of foreign politics, Every group sufficiently well-marked to constitute a political entity onght to be autonomous in regard to internal matters but not in regard to those that directly offect the outside. 這段譯文雖是很好,但是語氣輕重之間與本意似有出入。如把may 譯作「必定要」, ought譯作「必定……可以」,ought not譯「不能純由」。似不免輕重倒置。「所以」二字 似可不必加。 三、譯名有可以斟酌的地方,因爲羅素也是著名的數理邏輯家,所以我們不能不留意。 (一)Government似可譯平常通用的「政府」,不必譯作「政權」。 (二)Force 一字或作「政權」,或作「強權」,或作「權力」,似乎太多。又Force Power, outhority 三字都譯作權力似可斟酌。這幾個都是極難譯的字,所以我們可以仔細討論討論。 (三)「私有的衝動」這個譯名,斟酌原文,似當譯爲「佔據的衝動」因爲羅素是拿他來同「創造的 衝動」相對待的。觀"principles of Social Reconstruction" 一書,更要明瞭。 其餘若第二十頁第九、十兩行上說:「他雖是主張改造的人,但是他不主張革命。他說:『革命 的行爲可以不必要,但革命的思想是不可少的』所以他也是主張漸進一派的。」這話易起誤會。
羅素的主張,是極急進的,說他是漸進一派,有點寃枉,看他的"Roads to Freedom"就明白 了。他此處的所說「可以不必」,也是或定的;却並不是反對革命。 以上所擧的都不過是拉雜說來。我對於羅素並沒有什麼硏究,我的朋友張申甫先生是專門硏究羅 素的人,所以我得於他的甚多。他這篇譯註的「精神獨立宣言」中關於羅素一段可以參觀,這段東西 不過我於讀書的餘暇,隨筆寫來,沒有什麼意思。不過我們「爲眞理而求眞理」,所以無論對於誰的 東西,都可以拿來批評批評。但是思想學術專制的中國,要作批評,實在是極困難的事。所以我前次 在批評的硏究一文裏說:「中國人,因爲學術思想專制的結果,所以大家對於『批評』和『駡』分不 淸楚,我們批評他,他就說我們駡他。」若是我這類的批評遇着這位江蘇第二師範校長賈豐臻先生, 他又要駡我「狂吠」,不過東蓀先生是新時代的人物,把從前的舊習慣都早打破,而且我們大家都是 極能了解的,所以我敢把這極誠懇的意思寫下來。東蓀先生在上海極力奮鬥,無時不在百忙之中,是 我們很知道而很佩服的。這種忙中的疏忽我也以極誠懇的意思請大家不要生他種誤會。將來我有譯著 出來的時候,並希望東蓀先生和大家細細見敎,我纔可以常常改正。 我對於「解放與改造」這樣的主張,這樣的精神,是很佩的。而且對於他有無限的希望與無限的 熱誠,謹祝他的發展! ——「新潮」第二卷第二號,民國八年十二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