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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致羅香林函 徵詢國父與盧夫人離婚時間與手續問題
Identifier (Dublin Core)
Date (Dublin Core)
1965/5/6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函札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456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457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致羅香林函 徵詢國父與盧夫人離婚時間與手續問題        ──民國五十四年五月六日──  香林學兄大鑒:許久不通音問,但與淸華同學及史學方面的友人談話時,均常以兄爲念。現在我 修訂「國父年譜」第二稿較第一稿充實,而且多所增訂,訂作三册約一千二百面左右,正在校對與校 勘中。現有一難題需要解決,卽孫先生與盧夫人離婚之時間與手續問題,據種種跡象,似係雙方協 議離婚,且民元初期中華民國民法尙未存在,大淸新刑律,亦非革命元勳所宜遵守,若求之敎會記錄 ,亦無明確記載。遍査黨史會檔案、函札,祇民國十九年一月初版,二十年六月再版之上海美華浸會 一小册子中有一篇「盧夫人答香山商會函中之──孫中山先生歷史」一短段。可是時期恐不確定。因 爲根據日本昭和十二年八月刊出之大阪每日新聞社東亞部顧問澤村幸夫所著之「送迎孫文先生私記」 一篇詳細記錄,孫先生與盧夫人分開旅館而居及談話不及三十分鐘卽別之情形,顯示分離之現象。但 在上海美華浸會印書局出版之「孫中山自歷明證」一小册子中,記盧夫人自述謂在倒袁之時「氏囘澳 與先伯同居,及先伯離世後,電召氏往日本商配宋氏之婚……。」不知是否盧夫人在此談話時,將過 去時間記憶有顚倒,或此小册子之記錄人容忽有筆誤與聽誤。因孫德彰先生之去世,在上述民國二年 盧夫人赴日以後也。抑盧夫人曾於民二後再去過日本一次?則就當時情況論,又屬情勢上所不可能。
此項家事不提,亦無不可,況春秋筆法亦存諱例,但爲求眞求實計,亦當考存,且所以禦悠悠之口。 兄對孫先生之世系硏究甚深,且在港澳地區,關於此事之史料及見聞,亦必甚多,爲此請卽惠予詳吿 ,不勝感禱。專此,敬頌敎祺。夫人萬福。家倫敬啓。六月六日,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