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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致某報記者函 是非自有公道
Identifier (Dublin Core)
Date (Dublin Core)
1957/3/12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函札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384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386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致某報記者函 是非自有公道 ——民國四十六年三月十二日—— 記者先生:貴刊於二月十七日「阿里山下」刊載有關黨史史料的文字,而且渉及本人。我願意負 責的向關心史料和硏究歷史的朋友聲明道,中國國民黨對於黨史史料是非常珍重的,決不肯讓其遭受 損失,何況燬滅。黨史委員會保管史料現狀經主管的中央委員會派員實地查明,認爲並無損失,提出 報告,由常會核定在案。行政院兪院長在立法院亦有負責說明,乃貴刊記者竟未提及隻字。又貴刊所 登「香」君一文,除本人之外,又牽渉到吳相湘敎授,竟說到我「遂託王相湘敎授寫了一篇文章,『 我所看到的黨史會史料保管情形』,於本月二十三日在臺北中央日報一版特寫欄登出,……便爲羅家 倫捧場作證。」「香」君所指的王相湘敎授若是另有其人,那我和吳相湘先生自然都可不必作答。若是 指的是二月二十二日(非二十三日)第二版(非第一版)那篇「我所看到的黨史會史料保管情形」的 作者,那便是國立臺灣大學吳相湘敎授了,希望作者不必代他改姓爲王。他的姓名和著作是自由中國
學術界很熟識的。我可以鄭重的聲明道,我自己不但不曾託吳先生寫這篇文章,而且吳先生也決不是 受人請託便寫文章爲人捧場的人。我與吳先生雖間有學術上的接觸,但絕少私人間的往還。這次他寫 這篇文章,事前我毫不知道。事後陶希聖先生吿我,吳先生於二十一晚大雨中雇了一輛三輪車到中央 日報社親自將這文送達。他對陶先生說:「學術界要有公道,所以我把我親自在史料庫看見的情形, 做一個忠實的報導。」事後某委員要求吳先生答覆其所提出的兩個問題,陶先生也曾問過吳先生囘答 與否。吳先生說「我不在答覆的地位, 我祇就我硏究的經過, 說明史料實在的情形。」我不是因吳 先生寫了這篇文章來爲吳先生答辯,我也決不會如此寒塵,吳先生也不受這一套。我祇是願意說道: 自由中國的學人,自有其對學術工作求眞務實的立場,自動的說他自己願說的話。正不必隨意把其他 的動機,栽在人家身上。還有這位「香」君造出某委員和我有一段河南古物上爭執的關係,更是妙極 了。某委員雖然對我惡聲相加,但是彼此之間絕無河南古物這一段虛構的關係,我不僅不願守北宮黝 「惡聲至必反之」的原則,並且願意站在客觀事實的立場上,爲他說句公道話。他是山東人,不是河 南人。作者何不弄淸楚了再釀「一杯苦酒」呢?我對於貴刊向來重視,但是誠懇的希望貴刊對於登載 稿件,多採愼重的態度,尤其是對於他人名譽信用有關的稿件。臺灣不少學術機關和硏究歷史的人, 如中央硏究院,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各方面都常有學人前往黨史會史料庫參考史料。一切情形,去過 的人們都曾知道。將來在香港方面如左舜生先生、羅香林先生諸位史學家有便來臺時,黨史會均歡迎 其前往參觀指導。黨史會現在工作的方向,也是要力求存眞崇實,以科學的史學方法,使其成爲現代
式的歷史機構。專此,敬頌撰祺。羅家倫敬啓。三月十二日。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