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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致陳誠(辭修)函 受託在印洽購蔴袋事請謀根本處置辨法
Identifier (Dublin Core)
Date (Dublin Core)
1949/5/3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函札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255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257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致陳誠(辭修)函 受託在印洽購麻袋事請謀根本處置辨法 ——民國三十八年五月三日—— 辭修吾兄勛鑒:前爲貴省麻袋事,曾兩電奉聞,或係弟對於兄所經營之事業,過分熱心所致。茲 將詳情再爲兄一談。聞臺灣可以換外滙之經濟資源,糖係主要之一。裝糖必需特種麻袋,此則幾爲印 度之獨家貨。(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麻袋,皆仰仗印度。)今年上半年印度以中國局勢混亂,而以 前給中國之出口限額,不免有人走私南菲(印度政敵),所以一噸不配售給華。據貴省轉來文件,謂今 年產糖五十萬噸,可換美金三千萬元,需袋六百萬箇,約計七千噸。弟爲此親函印度經濟部長Neogy
先生,先要三千五百噸運華出口配額,由弟親自保證:㈠不致走私南菲;㈡不致落到中共手上,確係 中國政府所用。於該部給配額時,規定售給中國政府,或其指定機關。不料印度經濟部長竟給弟這箇 面子,一切照辦。弟思臺灣爲兄所主持經營之復興根據地,臺糖旣可換如許外滙,乃決定全給臺糖公 司購買,可謂十分忠心。一面電兄,一面囑臺糖公司委託做代表之人人公司代表許邦友君,卽來新德 里洽辦。不料兄旣不甚接頭,而該受臺糖公司委託之許君(三次電請才來)更不表示熱心,吿弟臺糖 不需三千五百噸,至少可讓一千噸與中央信託局。後來貴省政府來電說三千五百噸全要,彼復電貴省 政府替中央信託局要求分讓。弟實覺離奇之至!弟此次以絕大交情向印度政府要得之配額,全給臺糖 公司,而臺糖公司委託之代表竟不要,是何存心?貴省政府自能見到,在如此危難局勢之下,生產物 資,應速儲備。將來弟是否能向外國政府賣面子要到第二批,甚不可知。至於該人人公司代表爲何出 此,弟不得知。總之,麻袋一物,各國爭要,一轉手間,大利所在。外間傳說,謂可能該公司注意在 以大宗美金在印度買「特種美金麻袋配額」,可多得美金佣錢。(美金與盧比兌率,官行市爲美金一元 換盧比三箇三,而黑市則爲四箇半,相差在四分之一以上。)故不欲代購以盧比購買之定額。(彼不顧 慮到特種美金麻袋配額,不一定可買到,如印度爲防止走私或共黨取得,亦可不賣。)況此三千五百 噸中之配額一部份,轉手商家,則彼此均有大利也。此種傳說或揣測,弟不得知其情,不欲下判斷。 總之,弟如此自動幫臺灣忙,而臺灣不熱心接受(想只係臺糖公司委託代表),弟何所怨,但爲臺灣惋 惜耳!弟旣向印度政府作保證,如弟覺有難保證之處,則寧願向印度政府取消此保證也。爲此事今日
又有一電致兄。茲再親函說明眞相,兄英明,當有根本處置辦法也。此頌勛祺!弟羅家倫敬啓。五月 三日。新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