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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詳細資料

Title (Dublin Core)
致陳布雷函 重述中大設置公墓辨法不能變更請轉行政院令飭遵行
Identifier (Dublin Core)
Date (Dublin Core)
1937/2/1
Creator (Dublin Core)
羅家倫
Type (Dublin Core)
函札
volume (Bibliographic Ontology)
7
page star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153
page end (Bibliographic Ontology)
154
content (Bibliographic Ontology)
致陳布雷函 重述中大設置公墓辦法不能變更請轉行政院令飭遂行 ——民國二十六年二月一日—— 布雷吾兄道鑒:今午奉上一電,想荷垂察。爲校址、囘墳問題,屢勞淸神,至爲不安!茲將此事 最近情形略述梗槪如左: 一、保墓會係未立案之組織,其中一部分人爲地方無賴,欲藉此作金錢上之敲詐,所有行動均係 買空賣空。 二、現該會內部已分散,明大體者均停止活動,僅餘三人,利用此名義發文電。 三、此事本由馬良(子貞)疏通就緒,中大業將主要囘墳地號讓出,現在所餘不過零星囘墳及漢 墳。中大近復爲設公墓一處約山地百献,多數墳主已同意,並甚表好感,利用名義發電者,均係無墳 之人。 四、中大農學院、工學院校舍,業已投標,一部份已動工,萬無以公共永久建置,讓零星囘墳之
理,此亦違委座提倡公墓之主張。 五、前月行政院爲此事,已批令敎育部照原定計畫進行,中大一切進行,亦均按法律手續,辦法 不曾踰越。 六、此次該會捏造事實之電,亦係彼等最後伎倆,紙須稍有嚴正表示,卽可解決。否則一有囘墳 ,建設事業均不能進行,影響決不祇中大也(如京市五臺山,江南鐵路及龍西公路建設,均遇囘墳, 後均將墳遷走)。 現在該電已經委座發交敎育部核辦,足徵明察。今午雪艇部長並以委座卅電見示,知委座以遍地 墳墓爲國家汚點,囑將提倡公墓編入學校課本。可見中大對彼等設置公墓之措置,於法於情於事均屬 妥當。此事敎育部自當遵令辦理,但苟無最後一言,恐又將遷延時日,再三商討,可否請便陳內情, 電致翁秘書長請其轉吿該會,以「定案不能變更,該校設置公墓,至爲妥善,一切着遵照法令辦理, 無得阻礙。」則一切均迎刃而解矣。至於彼等之電,則不必逕答覆,似較妥善。如何?均乞裁酌!爲 此小事,一再奉擾,罪甚!感甚!專此,敬頌撰祺。羅家倫敬啓。二月一日。